行业动态
首页 >> 教材教辅 >>执业职称 >>一级建造师 >> 2012年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 第三版 含光盘 全国一建考试用书
详细说明

2012年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 第三版 含光盘 全国一建考试用书

去手机购买
无疑价
¥50
累计销量0累计评价0消费积分2
城市
全国
购买数量
- +
收藏
  • 产品说明
  • 所有评价

内容推荐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规定,原人事部和建设部联合颁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的执业注册人士。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担任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管理的项目负责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标准规范规定的相关业务。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我国大中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将逐步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士担任,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将为我国拓展国际建筑市场开辟广阔的道路。
    按照原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本编委会组织全国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在第二版的基础上重新编写了《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第三版)(以下简称《考试用书》)。在编撰过程中,编写人员始终遵循《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20儿年版)  “以素质测试为基础、以工程实践內容为主导”的指导思想,坚持“与建造师制度实行的现状相结合,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结合,与当前先进的工程施工技术相结合,与用人企业的实际需求相结合”的修订原則,力求在素质测试的基础上,从工程项目实践出发,重点测试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目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节选)
显示全部信息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  筑  许  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

与描述相符
0

  • 非常不满
  • 不满意
  • 一般
  • 满意
  • 非常满意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企业位置
联系我们:
027-87128976
13297090837
18971053619
购课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留学政策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支持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校园代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
seo seo